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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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
善意执行助力螃蟹养殖户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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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浏  发布时间:2021-10-29 10:19:08 打印 字号: | |

法院又拉了我一把,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对于以后的发展我充满了信心,不能辜负了他们的信任!’”“稻熟江村蟹正肥,双鳌如哉挺青泥。’在丹阳市导墅镇,螃蟹养殖户蒋某看着自家数十亩水塘里的螃蟹,想到自己从摊上大事到遇上好事的“特殊”经历,对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充满了感激之情。



几年前,蒋某打工存有余钱转行养殖螃蟹,从最初养殖的10亩鱼塘扩展到如今的80亩,收成好的时候一年收入达30万元。2019年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蒋某借贷近1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原本指望来年能有好收成,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遇上天灾,2020年夏季天气异常炎热且持续时间长,大量螃蟹由于天热致病,亏损严重,入不敷出,蒋某被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执行中,京口法院执行员束放成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蒋某分三年履行完毕。

我们这一行也是靠天吃饭,这不,今年上半年的连日暴雨,水位暴涨,我的螃蟹都被大水冲走了....”蒋某无奈地说。眼看到了还款日,蒋某再次捉襟见肘,申请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咱们办案子不是冰冷的执法,我们的执行是有温度的,既要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用脚步丈量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束放成决定再次走访养殖现场考察,并向村民打听蒋某的具体情况。“蒋某为人老实本分,要不是天灾,他的螃蟹应该经营得不错,不忍心强制执行断了他的后路。”束放成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感慨道。

贯彻“六稳六保”的办案思路,把握“乡村振兴”大局意识,束放成再次做起了和解工作,积极引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最终让两家再次握手言和,达成了螃蟹继续养在塘里由蒋某养殖,等到可以丰收时法院监督其收网出售,货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更为可贵的是,申请人也愿意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打算根据明年的养殖需要返还其成本,并另行与被执行人合伙,更新生产设备,雇佣更多人手,扩大养殖规模,让被执行人更好地经营,履行还款义务。

我马上准备将池塘田埂加高50厘米,防止暴雨来袭,还准备再雇点人手.....”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重拾信心的蒋某已经开始了规划。

这起执行案件的高效化解,不仅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更为蒋某的螃蟹养殖产业赢得发展的机会,保障民生企业,支持“三农”事业,是对“公正、文明、善意、谨慎”的执行理念最好诠释。


 
责任编辑:曹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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