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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面试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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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1-07-08 16:19: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审等程序,现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登陆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请详细阅读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打印时间:20217159:0071616:00

  面试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继续关注“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应立即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报告,联系电话:(051183686910

2、面试当天,请佩戴口罩,需现场验证“苏康码”、健康申报记录和“防疫行程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的,方参加面试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可在国务院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5、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现场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通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178

 

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1

穆烨楠

2

毛舒驰

3

王晶

4

袁锦秋

5

蒋斌

6

蒋光杰

7

王道远

8

刘艳

9

吴蓉

10

曹倩

 

 


 
责任编辑:曹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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