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7:30前报到,8:00准时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5楼502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形式,按1:3比例确定人选。综合考评应试人员适应书记员岗位的基本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30%。
五、几点要求
1、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携带好个人物品,自行离开。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继续关注“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应立即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报告,联系电话:(0511)83686910。
2、面试当天,请佩戴口罩,需现场验证“苏康码”、健康申报记录和“防疫行程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可在国务院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5、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现场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通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1日
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陈璇 |
2 | 程琪 |
3 | 戴羽 |
4 | 李美晔 |
5 | 李云萍 |
6 | 刘娇娇 |
7 | 陆晓雅 |
8 | 罗晓吟 |
9 | 马梦凡 |
10 | 王慧 |
11 | 王叶洁 |
12 | 韦丹 |
13 | 徐江明 |
14 | 徐梦蕾 |
15 | 杨梓慧 |
16 | 张馨予 |
17 | 赵依柔 |
18 | 周晋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