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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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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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14 10:01:40 打印 字号: | |


    12月10日下午,京口法院主持召开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成员、56位债权人参加了会议。

    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为台港澳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7月变更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市场风险等原因自2018年6月底开始资不抵债,继而公司人员撤离、工程烂尾,近几年不断出现债权人讨债、购房业主维权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2020年8月19日根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京口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受理镇江强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案件由分管副院长邱凯担任审判长,与执行局副局长邓铭琛、民二庭副庭长何习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截止2020年11月30日有69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近20亿元。该案是我院受理的第二起房企破产案件,因涉案矛盾复杂、敏感因素多,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会议主要有五项议程,合议庭介绍案件受理情况、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后,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债权进行了核查,审计机构通报了当前的审计情况。会议还重点对管理人提请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授权管理人在诉讼案件中调解的议案》、《授权债权人委员会审核管理人自主发包工程、选聘单位的议案》、《关于二期工程继续建设的议案》、《关于债权人委员会选任的方案》和《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等八个议案进行审议。经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表决,八个议案均以双过半高票通过。两个多小时的会议,在京口法院的组织下会议现场井然有序,债权人认真听取会议各个事项的报告,积极参与表决,各项议程有条不紊。特别是对于《关于二期工程继续建设的议案》,绝大对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表示继续建设有利于破产财产最大化,有利于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城市形象的最优化。会议的最后,合议庭进一步要求管理人继续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认真做好破产管理工作,并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委员会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京口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的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府院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方式,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定事项的依法、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赵洁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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